关于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5-11浏览次数:235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定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5年5月21日为我校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到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学工部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办理时间:2016年5月16日(周一)至2016年5月21日(周六),每日8:30—16:30
办理地点: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原件
办理流程及内容:
学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直接至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填写登记《还款确认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信息(不要求当场还款)
贷款学生本人须准备填写:银行对帐单寄送地址及邮编、户籍所在地信息(含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就业单位信息(含单位全称、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毕业后的居住地信息(含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及邮编、父母相关信息(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邮编)
特别提示: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
2.还款确认手续必须在5月2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学生,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并可能被认定为有恶意拖欠贷款还贷的倾向,将会给个人的诚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还款确认书》填写不真实,或发现有隐瞒情况,将被认定为有恶意拖欠贷款还贷的倾向,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因继续攻读学位而需要办理延期还款手续的学生需另外携带升学证明(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录取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开具的录取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用于还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复印件及书面申请书。每笔贷款都需要准备1份办理延期还款手续申请材料,升学证明必须全部为原件。延期还贷手续和还款确认手续同时办理。
6.已经还清贷款的学生,须将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7.如有疑问请拨打57122423 64324942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注: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由研究生处负责通知和办理。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