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者:肖文鑫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16674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领导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院组成专门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复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学院按照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复试前,学院将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

二、复试

1.根据我校研究生院要求,2023年我院研究生复试为现场复试。

2.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安排,2023年我院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确定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2023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学院网站公布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

我院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41日举行,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科点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考生。第二批复试时间根据调剂情况另行通知。

4.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原则上定为1:1.2

5.考生进校方式: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校。考生车辆及陪同人员、车辆不可入校。考生请带好上述证件原件。

6.考生资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拍摄原件正反面,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资料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邮件以“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命名,一志愿上线考生发到指定邮箱,具体时间、邮箱地址由各专业通知到考生。请考生同时携带好上述材料原件,以便学院现场审核。

学院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考生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安排,按照指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7.复试由各专业组织,各专业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并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对于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

3)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为国家专项计划,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分。

8.复试后,复试结果由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调剂

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工作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缺额信息统一由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2.学科点全面了解申请调剂学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审慎挑选并反馈学院,由学院统一发布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其他要求参见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参加复试。

4.复试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院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以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调剂。

.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考生的政审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3.录取名单由学校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本细则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六、监督与咨询方式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专业招生复试进行监督和巡视。

监督咨询方式:电子邮箱:zh77@shnu.edu.cn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2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