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校党委发〔2012〕11号)和《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兼职学生辅导员的实施意见(试行)》(校党委发〔2007〕35号)等文件精神,现拟招聘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兼职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兼职辅导员:1-2名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优秀硕博研究生,并鼓励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
3.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
4.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应聘者,请下载《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兼职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于2020年1月6日17:00前发送至招聘信箱rwxgz@163.com。
2.资格审查: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3.笔试、面试:经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学院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四、相关说明
1.兼职辅导员任期1年。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