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多功能研讨室、教室使用规定(2019年)

发布者:肖文鑫发布时间:2019-12-11浏览次数:354


    1.本院人员凡需要使用多功能研讨室、教室者,应在行政、教务、科研各相关办公室指定管理人员进行使用预定;多功能研讨室、教室内的相关器材,使用前到文苑楼1楼物业处领取,用毕及时归还;

    2.爱护多媒体设施,设备接口需轻插轻拔;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有关管理人员,勿私自强行操作,以造成教学设备进一步损坏;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得拆卸或安装设备的零部件和电器线路,凡因擅自拆装而造成损失者,应照价赔偿;

    4.研讨室、教室使用完毕后,请按操作程序关闭机器,并带上门禁;

    5.电子白板严禁使用各类普通笔书写,普通白板使用专白板笔书写,若违反规定,需由使用者承担还原职责;

6.多媒体教室里的桌椅随便借用或移出原空间

7.保持多媒体教室安静,请勿高大声喧哗及进食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本规定解释权在人文学院党政联席会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911月25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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