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的通知》,为做好人文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 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本方案和遴选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成立人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 责组织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董丽敏
副组长:潘黎勇、蔡萌
组员:陈重来、王宏超、徐茂明、李尚君、孔妮妮、吕元智、孙剑、朱倩云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人文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汉语言文学(光启)4名,汉语言文学(世承)7名(含卓越师范生培养6名),汉语言文学(师范)8名(含卓越师范生培养6名),历史学(师范)8名(含卓越师范生培养6名),世界史2名,古典文献学2名,档案学1名。
三、推荐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限按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师范生及其转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和委培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 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诚实守信,没有出现过考试不及格、违法违纪等情况。
4.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历年来的要求,成绩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须高于或等于3.0。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凭四级考试成绩单)。
6.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条件者可 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推免工作程序与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工作,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择优推荐。
2.本次推免的最终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别由学业成绩(70分)、特殊学术专长(20分)、社会贡献(10分)三部分组成。
3.学业成绩总分为70分,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根据 学生绩点给出成绩。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学业成绩计算公式:学生绩点÷4×70注意:计算所得学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 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特殊学术专长总分为20分。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必须为“上海师范大 学 ”),或者与导师联合发表科研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且导师需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在文章中的贡献度比例);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计分。
(1)科研论文(上限为10分)
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中国语文》《文艺研究》《历史研究》《世界历史》《档案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加10分;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 文加6分;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CSSCI来源集刊、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不含增刊、特刊)加3分。发表的单篇学术论文字数须在3000字以上。须提供正 式的出版物作为认定依据。与导师联合发表的,按照导师认定的贡献度比例乘以对应得分。
(2)竞赛获奖(上限为10分)
在省市级以上(不含省市级)师范生技能比赛中获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 7 分,三等奖 3 分;在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师范生技能比赛中获奖,一等奖 加6 分,二等奖加4 分,三等加 2 分。
此外,在《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科竞赛目录》认定的A类竞赛 中获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3分;在B类竞赛中获奖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2分;如竞赛设有特等奖,等同一等奖加分;B类竞赛加分上限为7分。
竞赛目录详见附件,非目录内的竞赛不计分。
特殊学术专长上限为20分,加满为止。如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就高只记一项。
5.个人社会贡献总分为10分,具体计分规则为:
学生在本科阶段入伍服兵役加 7 分,参加国家级别的志愿服务加 3 分。
个人社会贡献成绩上限为10分,加满为止,如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就高只记一项。
6.各专业需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奖 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审核小组各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排除抄袭、造假、 冒名及有名无实等 情况。如学生提交多篇科研成果,则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于创新质量和 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专家审核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
7.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需单独排名,并且限报本校相关专业,应着重选拔学科基础扎实、有较强教师素养和一定学科教育研究能力的优秀毕业生。
8.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同时提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五、学院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9月6日,学院启动本次推免工作成立人文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
9月11日,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待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9月12-17日,各专业组织考察,由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并上报材料到学院;
9月18日,学院召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具体材料;审核通过后学院启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举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推免名单及材料;
9月19日,学院公示推免名单,并将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六、接收程序与规则
2025年推免生接收程序与规则,除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外,所有推免生可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建立的管理服务系统上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以及专业。卓越师范生培养限报本校相关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
推免生了解政策以及报考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名称为“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体安排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报考本校的推免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为:http://yjsc.shnu.edu.cn/。
七、监督
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学生可以直接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学院联系人:朱倩云老师,联系电话:64322805,联系邮箱:rwxgz@shnu.edu.cn。
人文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科竞赛目录 新.pdf(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