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发布者:肖文鑫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2507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主机位(用于正面复试):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功能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1台;

2、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等1台;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或性能良好的无线网络,同时需保证设备供电充足;

4、相对独立、安静、光线适宜的复试房间,考生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违规物品,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二、参加复试前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材料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邮件以“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并按要求提交。

三、远程复试双机位要求:

1.考生需用不同账户,凭学院提供的会议号、密码等进入复试会议,并须按“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主机位”和“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辅机位”格式设定参会姓名,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听从老师指示,按规定进行操作,其中:

主机位:设于考生正面,考生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使用虚拟背景,全程开启平台声音和视频,关闭其他可能影响复试的软件及屏保等功能,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东张西望,不得擅自离场;

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及桌面等周边环境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保持平台静音,关闭设备中可能影响复试的声音、震动、闹钟等软件及功能,不得使用虚拟背景。

考生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考生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

四、参加远程复试时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准考证原件;

3、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系统等原因造成中断故障时,考生须立即拨打前期联系的老师手机,或拨打64322411,按照其指示执行。

2、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截图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将追究相关责任。

3、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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