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 2020-06-03 作者: 浏览次数: 545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案》,特制定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考试方式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统一部署,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为根据材料审核进行初选与在线综合考核。

.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组长:查清华

组员:朱政、苏智良、张剑光、孙珏岷、王双成、刘子奎、陈重来、张虹

2.学院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教务员等人员组成,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3. 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成立专业能力评审小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评审的人选。

4.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成立综合考核评审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在线综合考核。

5. 专业能力评审小组和综合考核评审小组由以博导为主的至少5名成员组成。

.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小组按照招生简章要求的各项报名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结果。

.专业能力评审

1.61116:30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需提交以下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

2)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及各类获奖证书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证书

4)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代表作1篇(已发表、未发表均可)

5)其他可证明自身科研能力及创新潜力的材料

2.专业能力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最高45分)

2)硕士学位论文(最高25分);

3)考生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非应届毕业生)(最高10分);

4)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包括各类获奖情况以及社会实践等(最高10分);

5)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由专业能力评审小组负责,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4.专业能力评审通过者才可进入综合考核,专业能力评审结果学院将及时公布。

.在线综合考核

1.在线考核前,综合考核评审小组将联系考生进行设备测试。

2.综合考核采取网上远程面试,每位考生不少于40分钟,测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能力测试以及专业能力测试。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专业课,考试形式为面试。同等学力政治加试由研究生院安排。

3.在线考核所需的设备及环境要求、需准备的物品及其他注意事项参见研究生院网站“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及“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在线考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4.在线综合考核时间:617日至618日,具体时间将由各综合考核评审小组通知考生。

5.按照导师择优录取,即报考同一导师,符合单科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合格考生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6.我院对在线综合考核阶段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公示录取

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监督与咨询方式

1.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巡视。

2. 监督咨询方式:电子邮箱:rwyjsjy@126.com;联系电话:64322411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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