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12-11 作者: 浏览次数: 163


为了规范学院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我院网络健康有序发展,依照学校相应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1.学院网络管理员负责安排学院网络使用相关流程,传达学校信息化办公室发布的网络安全信息,配合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落实网络安全管理的操作。

2.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学院IP地址申请、维护、调度和关闭,协助完成教职员工办公终端的IP设置。教职员工的校园网统一身份认证和密码重置等事项,均由本人至学校信息办申请办理,并承担个人IP地址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学院群发邮件的邮箱地址维护,学院各职能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相应权限的群发操作。

4.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学院行政助手的使用权限,并负责给其他指定人员开通下级权限。

5.网站和服务器的使用,由教师自行从一站式服务平台申请,经由网络管理员、学院领导、信息办逐级报批。学院各网站和服务器的管理员,需遵循“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专管、明确安全责任。

6.学院网站管理员负责相应网站内容发布以及改版建设,发布内容需经学院各级流程审核。

7.自建服务器管理员负责维护服务内容,更新服务器系统以及所搭建的软件安全补丁,保障服务器安全运行。

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本办法解释权在人文学院党政联席会。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11月25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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