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满足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校园的要求,以提高能源利用为核心,以提高学院可持续发展为根本,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深入,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1.合理用水,珍惜水资源,防止“白流水”、“长流水”,节约每一滴水。水龙头用后及时关紧,坚决杜绝漏滴现象。
2. 加强用水设备的维护管理,水管、热水器实行专人负责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物业维修。
3. 杜绝“白昼灯”、避免“长明灯”,午休时间要及时关闭照明灯;下班时务必切断各类办公电源,要求各办公室最后一位离开的同志严格执行“人走灯灭、人走电断”的原则。
4. 要树立资源循环利用的意识,争取做到“一物多用”,尽量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用品,促进生活节能减排。
5. 严控空调温度的上下限。会议室、办公室做到冬天空调温度不高于20度、夏天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实行专人管理中央空调。
6. 重视空调系统的检验与维修,定期清洗空气过滤网,减少能耗。
7. 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耗电。根据办公情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尽量少开或者减少待机时间,对停用的办公室设备,必须关闭设备电源(如打印机、复印机在停用时必须关闭电源)。
8. 办公室提倡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用纸,实行双面使用,双面书写(复印),未使用完的纸张建议装订成草稿本使用;坚决执行两“不”政策:非必要打印的内容不打印,可打可不打的不打印。
9. 注重日常节能宣传,每逢假期和寒暑假,第一时间发放通知,提醒全院教师注意及时切断办公电源,同时开展节前大检查,杜绝各类隐患。
10.委托大楼物业晚上实行巡楼制度,如发现资源浪费现象,则坚决予以制止。
1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本细则解释权在人文学院党政联席会。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11月25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