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对上海市属高校开展2021—2022年度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季常规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初审,5名同学(新生)已通过我院2021-2022学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初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1 | 190114916 | 黄诗琪 |
2 | 200154865 | 冯程 |
3 | 200194859 | 李俊毅 |
4 | 210154766 | 臧跃跃 |
5 | 210154772 | 王舒展 |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8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致电:
021-64322805 吴老师、021-57123527 王老师
人文学院
2022年3月2日